繼於2026年4月9日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進行線上會議後,協會全力支持監管局於2026年4月8日公佈、並於今天(4月10日)生效的新牌照條件及經修訂的《一般操守守則》(編號 C1/2020)。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任何構成、可能導致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按監管局合理意見屬不利於國家安全或香港公眾利益的行為或活動,將被嚴格禁止。
物管業是服務社區的前線行業,維護國家安全既是法律責任,亦是專業操守所在。協會呼籲各會員公司仔細審視新規定,確保全體人員及相關人士合規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