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資格

協會之公司會員包括本港著名物業管理公司,亦同時鼓勵其他規模較小之同業加入,促使整個物業管理行業共同推行專業管理服務,及遵守自我約束之守則,會員可通過協會向各政府及有關團體表達意見及與政府保持經常之聯繫。

管理公司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才可被考慮接納為協會會員:


  1. 公司名義 — 其中一名合伙人必須擁有五年以上之物業管理工作經驗。有限公司名義 — 在香港有兩年以上以實際樓宇管理經驗;及
  2. 該公司現時已管理:

•   超過1,000個住宅單位;或
•   超過30,000平方米之工業單位;或
•   超過10,000平方米之商業單位。

若管理公司未能全部符合上述資格者,可申請成為附屬會員。